说起斯蒂芬·金,不少人估计跟我原先一样,觉得这老哥写东西,灵感就跟那自来水似的,哗哗地来,挡都挡不住。什么《闪灵》,《肖申克的救赎》(虽然不是恐怖的,但也是他写的嘛),还有那个吓死人的小丑,感觉就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。
后来我自个儿也琢磨这事儿,总觉得没那么玄乎。我就开始翻他写的那些关于写作的书,看他的一些访谈,想看看这背后到底有啥门道。这一看不要紧,还真让我咂摸出点儿味儿来。
我的实践探索:斯蒂芬·金是怎么“搞”出那么多故事的
第一步,我就先把他那个“写作这玩意儿,是词汇”的说法给拎出来了。他老人家说,用词的第一条规矩,就是用你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词。别犹豫,别瞎琢磨,第一个词往往最准。我试了试,还真是。有时候咱写个东西,为了个词能把自己憋死,换来换去,发现还是第一感觉那个最贴切。他这点算是说到我心坎里了。
然后,我就琢磨他那个“灵感来源”。很多人都好奇他那些吓人的点子是哪儿来的。我发现,他自己也说过,很多时候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。比如他提到过一个什么“提东西的人”(Man Carrying Thing)的概念,就是看见一个人提溜个怪怪的包,他就会开始琢磨,那包里是这人要去哪儿?这么一琢磨,故事的引子不就来了嘛
我就学着他这个劲儿,开始有意识地观察生活。比如有一次我坐公交车,看见一个大妈,穿得挺普通的,但是她一直盯着窗外一个废弃的工厂看,眼神特复杂。搁以前我可能就一眼扫过去了,但那天我就想,这大妈跟这工厂有啥故事?是不是她年轻时在这儿上过班?或者是有什么亲人在这儿出过事?越想越觉得能编出个故事来。
再有就是他那个“恐怖元素”的保留。虽然我不是写恐怖小说的,但这个思路我觉得挺通用。他说翻译他的书都得尽量保留恐怖元素。我就想,不管写都得抓住你那个核心的“味儿”。你要是写个搞笑的,那就得把包袱抖响;你要是写个温情的,那就得把细节做足,让人心里暖烘烘的。不能写着写着,自己想表达的那个核心劲儿给丢了。
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,就是“热爱”。资料里说,斯蒂芬·金一开始写作,纯粹就是喜欢,压根没想着发大财当大作家。这点太重要了。你要是不打心底里喜欢一件事,很难坚持下去,更别提把它干出彩了。就像我有时候写博客,写着写着没啥人看,也想过放弃。但一想到能把自己琢磨明白的事儿分享出去,那种快乐又会把我拉回来继续敲键盘。
这一通实践下来,我发现斯蒂芬·金之所以是斯蒂芬·金,不光是他有天赋,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套自己的方法,并且能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去,还对生活保持着那种孩童般的好奇心和观察力。这老哥们儿,真是个实在人,他的经验,不光写小说的能用,咱们干啥事儿,琢磨琢磨,都能悟出点儿道道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