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红“提子”烹食大白鲨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,随之而来的“鲨鱼购自京东平台”的传言更是将电商平台的监管问题推上风口浪尖,面对舆论关注,京东迅速联合四川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声明,明确澄清涉事大白鲨并非通过京东平台销售,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,该鲨鱼实际来源于福建沿海地区,相关非法交易人员已被控制,涉事网红因非法购买并食用濒危动物被罚款12.5万元并公开道歉,这一事件虽以“辟谣”告终,却如同一声警钟,敲响了电商平台监管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双重命题。
回溯事件经过,网红“提子”在视频中声称所购鲨鱼为“人工养殖可食用”,但经专家鉴定,涉事鲨鱼为国际濒危物种噬人鲨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且国内目前并无人工养殖大白鲨的成熟案例,这一细节暴露出部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无知,也折射出非法交易链条中商家的虚假宣传乱象,而最初“京东售卖鲨鱼”的传言,虽最终被证伪,却并非空穴来风——就在此前不久,有网友曝光京东平台部分商家售卖包括红胁绣眼鸟(国家二级保护动物)在内的活体野鸟,商家甚至宣称“包邮到家”“公母可分”,经媒体核实后,京东客服才表示将核查处理,这两起事件前后呼应,不禁让人追问:电商平台在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上,究竟存在多少看不见的漏洞?
我曾有过一次亲身经历,去年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宠物用品时,偶然发现有商家售卖“迷你鳄龟”,商品详情页虽标注为“人工繁育”,但评论区却有买家晒出的照片显示,鳄龟的野性十足,且商家私下透露“是野外捕获的苗子,便宜好养”,当时我虽向平台举报,但后续仅收到“商品已下架”的通知,并未看到对商家的进一步处罚,这一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,电商平台的监管往往停留在“事后下架”的层面,事前审核与持续监控的缺失,给了非法交易可乘之机,正如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所言,若平台未尽到监管义务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同样可能面临行政处罚,此次京东虽在鲨鱼事件中得以澄清,但野鸟事件的存在,足以说明平台在商家资质审核、商品合规性校验等方面仍需加强。
从更深层次看,野生动物保护不仅是执法部门与平台的责任,更需要全民意识的觉醒,网红“提子”的行为固然违法,但她的道歉中提到“误信商家的可食用说法”,也反映出普法宣传的缺位,在短视频、直播等流量经济盛行的当下,很多人只关注内容的猎奇性,却忽视了背后的法律风险,我身边有不少喜欢“异宠”的朋友,他们热衷于购买各类小众动物,却很少主动查询这些动物是否属于保护物种,是否具备合法交易资质,这种“无知者无畏”的心态,恰恰是非法交易市场得以生存的土壤。
记得去年参加社区组织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时,工作人员分享了一组数据:我国每年因非法交易损失的野生动物数量超过百万只,其中近三成是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,一位老环保志愿者说:“以前我们总觉得偷猎者在深山老林里,现在才发现,非法交易可能就藏在我们手机的购物车里。”这句话让我触动很深,野生动物保护早已不是遥远的公益口号,而是与每个人的消费行为息息相关,当我们在网上看到“稀有宠物”“野味食材”时,多一份警惕,多一次查询,或许就能斩断一条非法交易的链条。
京东在此次事件中的快速回应值得肯定,但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平台应利用大数据、AI技术对商品标题、详情页进行关键词筛查,对涉及野生动物的商品进行重点审核,要求商家提供合法的繁育或售卖资质;应建立公众举报奖励机制,鼓励用户参与监督,形成“平台+用户”的双重监管网络,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电商平台的联动,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对非法交易链条进行精准打击。
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,此次“京东回应网红购鲨鱼”事件,既是对电商平台监管的一次检验,也是对公众法律意识的一次普及,我们期待,每一次舆论关注都能推动制度的完善,每一次普法宣传都能唤醒更多人的保护意识,让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”不再只是一句口号,而是真正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,当电商平台筑牢监管防线,当公众养成合法消费习惯,那些在海洋中遨游的鲨鱼、在林间歌唱的小鸟,才能真正拥有安全的家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