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某凡是加拿大籍华人
吴亦凡是哪国国籍?这个问题其实早在多年前就有公开答案,2021年北京朝阳警方的官方通报更是直接把结论钉死:犯罪嫌疑人吴某凡,男,加拿大籍。

梳理公开信息就能理清楚来龙去脉:吴亦凡1990年出生于广州,幼年户口一直落在广州,10岁左右他随母亲移民加拿大,之后便正式加入加拿大国籍,此后从未改回中国国籍,早在他出事之前,出道时的宣传资料、各类公开报道都明确标注过他的国籍,只是那时候很多粉丝愿意为“海外归国顶流”的人设买单,主动忽略了这个信息,甚至把加拿大国籍当成了他的加分项。
很多人一直纠结这个问题,无非是两个原因:一是早年资本营销把他的国籍包装成了滤镜,很多人直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真实情况;二是出事之后不少人好奇,加拿大国籍会不会给他特殊待遇,能不能让他逃脱惩罚,接下来我们就把这些事儿说透。
加拿大国籍曾经帮他吃了多少红利?
内娱早年有个很奇怪的怪现象:但凡艺人有个欧美发达国家国籍,立刻就能被包装出“高级感”“高素质”滤镜,能拿到比国内艺人好得多的资源,吴亦凡就是吃这波国籍红利最典型的例子。
2012年吴亦凡在韩国EXO出道,当时团体主打“多国籍成员”人设,吴亦凡的标签就是“加拿大华裔少年”,靠着这个标签,他在国内吸粉速度远超其他成员,早早积累了一批忠实粉丝,2014年他回国发展,资本第一时间就把“加拿大归国顶级爱豆”的名头打了出去,资源好到让同期艺人望尘莫及:刚回国第一部电影就是徐静蕾执导的文艺片男主,徐静蕾当时接受采访直接说,选中吴亦凡就是看中他身上“不同于内娱艺人的异国少年感”——说白了,就是加拿大国籍带来的滤镜buff;紧接着他又拿到冯小刚《老炮儿》的重要角色,上春晚、拿资源、当选秀导师,短短三四年就攒下了数十亿身家,成了内娱顶流中的顶流。
我早年在传媒行业工作,认识一个做粉丝运营的95后小姑娘,就是吴亦凡的死忠粉,给大家当个真实例子:她追了吴亦凡快十年,从EXO出道就开始粉,每个月三千块生活费,一半都拿来给吴亦凡做数据、买周边,当年吴亦凡开演唱会,她攒了三个月生活费买了前排门票,去现场喊得嗓子哑了三天,那时候我们聊天,她一口一个“我凡凡是加拿大长大的,家教就是比内娱那些乱七八糟的艺人好”,还说“黑他的人都是嫉妒他能移民加拿大,嫉妒他优秀”,结果2021年都美竹爆雷,她一开始还跟人对线说都是女方蹭热度,直到朝阳警方发了通报,把犯罪事实写得明明白白,她当天就把所有吴亦凡的周边都卖了,海报撕得粉碎,在我们朋友群里说“追了十年,原来那层加拿大国籍的滤镜,全都是资本包装出来骗我的”,这件事我到现在都印象深刻,好好一个小姑娘,就被国籍人设坑了这么多年,想想都可惜。
那时候的内娱,这种国籍滤镜真的太好割韭菜了:新加坡国籍、美国国籍、加拿大国籍,只要沾个海外国籍,立刻就能抬身价,粉丝愿意买单,资本愿意砸钱,吴亦凡就是这套营销逻辑下最大的受益者,他靠着加拿大国籍的光环,骗了无数人的喜欢,也赚了数不清的钱,直到自己犯事儿翻车。
最新时事打脸:哪国国籍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
吴亦凡出事之后,网上一直有谣言带节奏:一会儿说“加拿大国籍能引渡,回去就能没事”,一会儿说“加拿大会出面捞人,二审肯定改判”,直到2023年11月二审结果出来,这些谣言才彻底被击碎。
2023年11月24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吴亦凡强奸、聚众淫乱一案二审宣判,结果非常明确:驳回吴亦凡的上诉,维持一审原判,十三年有期徒刑,附加驱逐出境,这个结果出来,所有抱侥幸心理的粉丝、所有带节奏的营销号都闭了嘴,更有意思的是2024年年初的最新消息:吴亦凡被查封的两块名表被阿里拍卖上架,一块理查德米勒一块百达翡丽,起拍价合计超过两千万,最终成交总价超过四千五百万,拍卖所得全部用来偿还吴亦凡欠下的债务。

从抓人到判刑,从一审到二审,再到财产执行,整个过程公开透明,没有给任何外籍身份开绿灯,这本身就是对“国籍特殊论”最好的打脸,我国刑法第六条明确规定: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,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,都适用本法,说白了就是,不管你是哪国人,只要你在中国的地盘上犯法,中国法律就有权管你,该抓抓该判判,不会因为你是外国国籍就网开一面,更不会因为外国使馆过问就改判决。
当年吴亦凡刚被抓的时候,加拿大驻华使馆确实曾经出面过问过,那又怎么样?我们中国是法治国家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会给任何外籍罪犯开后门,十三年就是十三年,该坐完的牢一天都少不了,服完主刑之后还要驱逐出境,永远不能再踏进中国,这就是外籍罪犯在中国的下场。
别扯了,他回加拿大也不可能复出
直到现在,还有不少人说“吴亦凡服完刑被驱逐回加拿大,就能在加拿大复出捞钱了”,说这种话的人要么是坏,故意带节奏,要么就是蠢,根本不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和娱乐圈规则。
吴亦凡犯的是性质极其恶劣的性犯罪,加拿大对性犯罪的管控比中国还要严格得多:按照加拿大法律,严重性犯罪者出狱之后,必须终生登记在公开的性犯罪者名录里,任何普通公民都可以上网查询自己社区有没有性犯罪者,找工作只要是需要接触公众的行业,根本不可能录用一个登记在案的性犯罪者,更别说当需要公众好感的艺人了。
吴亦凡的所有流量和基本盘都在中国,加拿大本土根本没人认识他,他在加拿大就是一个普通人,还是一个带着性犯罪案底的普通人,加拿大娱乐圈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用一个强奸犯?欧美娱乐圈对性犯罪的容忍度是零,当年好莱坞的伍迪艾伦只是被指控性侵养女,就被整个行业封杀,所有电影节都撤掉他的影片,更别说吴亦凡已经是被法院定罪的实锤强奸犯,别说复出,能找到一份普通工作就不错了。
退一万步说,就算真的有小公司敢用他,加拿大民众也不会答应,性犯罪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是全社会的公敌,不可能给强奸犯翻案复出的机会,那些说他回去就能捞钱的,真的是把加拿大娱乐圈当成收容站了,可笑又离谱。
国籍滤镜该碎了
这么多年“吴亦凡是哪国国籍”这个问题一直有人搜,本质上折射的是过去很多人潜意识里的崇洋媚外:总觉得外国国籍就是高人一等,外籍艺人就是比国内艺人素质高,资本就是抓住了这种心理,疯狂包装人设割韭菜,吴亦凡就是这套逻辑培养出来的,也成了这套逻辑的牺牲品。
其实说白了,国籍从来都不是评判一个人的标准,更不是艺人的遮羞布,你是什么样的人,你做了什么事,才是决定你结局的关键,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们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好,内娱优秀的艺人一抓一大把,早就不需要对着外籍艺人吹“高级感”了,那套靠国籍滤镜割韭菜的把戏,早就该被淘汰了。
回到最开始的问题: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,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,而这个事实背后,是一个靠国籍吃红利的顶流,最终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身败名裂的故事,这个故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:法律面前没有特例,任何国籍都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,任何包装出来的滤镜,都遮不住犯罪的肮脏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坏人不管有多高的光环,最终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